为从严教育管理党员队伍,全面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四川泸州市纳溪区近期从严格标准、全力帮教、强化监督等方面入手,建立起能进能出的畅通机制、真情关爱的转化机制以及多方互动的约束机制,严格教育处置不合格党员,激发党员队伍的整体活力。
纳溪区各级党组织根据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党员的特点,制订“合格党员十条标准”和“不合格党员十条主要表现”,实施百分制评价和分类评价。在具体操作中,该区注重对党员进行全面评价,不仅评价其工作实绩,还评价其政治品德、素质能力、纪律作风、群众基础等多个方面;同时对不同类型党员进行分类评价,如对机关事业单位党员突出本职工作、行政效能等内容,对流动党员突出履行职责、信息技术回引等内容;针对违纪违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信仰邪教以及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党员。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登记,对不合格的党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或不予登记。去年以来,该区已对30多名党员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对10名党员暂缓登记,对5名党员不予登记。
针对被评为“不合格党员”和受到“党内处分”的党员,该区通过主动疏导、“点对点”结对帮带以及项目扶持等方式对其进行帮助和再教育。该区建立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主动对“问题党员”上门交心谈心,引导和鼓励“问题党员”自省、自警、自励;每个党支部指定1到2名优秀党员干部对“问题党员”进行“点对点”帮带,重点引导他们认真学习、努力践行先进性;针对一部分“问题党员”缺乏致富门路和资金等问题,该区在致富项目、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方面对其进行重点倾斜,着力提高他们“带头致富、带领群众”的能力。
该区每年组织党员开展一次“六查六看”活动;规定各级党组织要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查找并指出彼此在党风党纪、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不足,相互监督整改落实;并通过召开座谈会、面向群众公开党员承诺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通讯员 周天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