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过新成立的南陈屯、小王庄、水月寺、公园、南湖、市场、高新区7个人民法庭,加大力度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到基层。
2. 做好司法公开工作,案件审判流程实现全部公开,电子卷宗制作率达到100%,,生效裁判文书公开上网达到90%。
3. 民事审判一庭、三庭新收案件1746件,结案数达到1491件。民二庭审结各类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720件,并协助连心桥结案9件,总计结案729件,结案率78.6%;调撤案件298件,调撤率41.4%;发还数8件,发还率1.14%;改判数6件,改判率0.9%。
4. 根据省高院阳光司法要求,我院对诉讼服务大厅进行了完善。
5. 全身关注执行信访工作,积极化解信访苗头案件17起,全年没有新增信访案件,对遗留信访老案全部化解。
6. 主动融入全区黄河路改造工程当中,加班加点为运河区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7. 加大执行力度,积极参与办案当中,全年协助执结23件案,起到带头作用。对涉农民工工资的执行、损害赔涉及特困群众案件全程督导,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8. 完善执行威慑、执行联动机制,破止解执行难上想办法,加大了反规避执行力度,用足法律手段,落实被执行人财产申报、悬赏举报等制度,采取公开曝光被执行人23人次,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降低信用等措施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全年对规壁执行的当事人采取拘留措施19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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