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法监察工作
制定并下发《关于全区招投标项目统一进入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要求各部门自2014年5月1日起,所有招投标活动统一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截至目前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进行23次招投标工作。将《工程建设项目廉洁承诺责任书》的内容进行了完善,将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纳入到承诺书中,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自律。积极参与监督,先后对十一中附属工程、黄河路小学附属工程、育红小学室外排水管网等工程项目的验收进行了监督。
2、专项资金工作
5月下发了《关于加快专项资金监控平台数据录入工作的通知》,要求23个相关部门于6月底前将专项资金全部录入到专项资金平台。今年以来,我区23个专资管理和使用部门共录入专项资金个数140个,录入专项资金总数23118万元。今年来组织检查水利专项资金232万元,涉及项目19个;联合财政局、民政局组成检查组对一乡一镇2012年以来的救灾资金进行了检查,检查资金197.5万元,先后对17个村的500户进行了调查核实。通过检查共发现问题5个,提出整改意见5条。
3、行政效能工作
为了严肃机关效能纪律,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先后对全区60个单位和部门进行了20次机关效能检查。对存在问题的19个单位和30名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的违纪问题进行全区通报批评,相关单位和违纪人员分别作出深刻检查,各涉事单位对违纪人员作出处理意见。
4、运河区农村党务、村务、财务大检查工作
带领9名工作人员对大金庄、小吴庄、官庄子三个村进行了全面检查,极大地丰富了基层工作经验,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及整改建议。
5、配合区政府进行运河区综合治理活动
对运河区的综合治理活动进行了全程督查,每天形成一份督查简报,客观反映了各个片区存在的问题,对顺利完成此次活动起到了重要作用。
6、积极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本人虽然不是党员,但是积极地参与党的各类活动,多次列席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会议,并参加了运河区党员一对一爱心帮扶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