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对 “正风肃纪治顽症”专项整治行动抓好落实,制定了实施方案,重点对公车管理、办公用房、公款招待和“吃空饷”问题进行了整治,收到明显成效。
二、组织实施专项资金检查,发现问题。组织力量对救灾资金、水利建设项目资金、公益性岗位和农村“党务、村务和财务”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了案件线索,对检查出的问题对责任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
三、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更加规范。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程序和审批手续,要求凡手续齐全的必须进入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招投标活动,对特殊应急项目,进一步规范了申报、审批、验收、拨款、审计程序,全年共对43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监督,确保了资金安全。
四、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现场监督,社会反响好。全年先后对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和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协勤人员的全过程进行了现场监督,共招聘人员335名,社会上对运河区的公开招聘工作反响良好。
五、加强对特殊工作任务的监督检查,领导满意。对6个私搭乱建严重的村村干部进行了调查约谈,对政府组织的多次拆违行动进行了现场监督;对海河路综合整治行动和我区主干道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进行了跟踪监督检查,监督成效领导满意。
六、加大对机关效能和工作纪律的明察暗访力度。对全区各部门和单位的机关效能、工作纪律、服务态度等进行明察暗访20多次,查处违反工作纪律的33人,对19个单位的32人通报批评,对1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七、积极寻找案件线索,严厉查办违纪行为。克服案件检查室人员少等困难,想法调剂力量,全年查结案件8件,8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八、 参与征地拆迁项目,完成任务。先后参与了大和庄小学迁建项目的拆迁、颐和庄园三期项目征地、河西北二期项目拆迁,都较好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任务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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