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源潮:建设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公务员队伍
李源潮: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 建设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公务员队伍 今年是公务员法实施五周年,认真回顾总结5年来公务员法实施的成效和经验,把公务员法实施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对于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保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公务员法实施五年来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第一部具有总章程性质的法律,在干部人事制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5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务员法的颁布和实施,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中央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第一,中国特色公务员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公务员管理法制化迈上新台阶。5年来,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以公务员法为核心,研究制定了20多个配套法规。这些法规与公务员法和干部任用条例相配套,初步构成了中国特色公务员法律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各地各部门大力开展公务员法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600多万公务员参加了轮训,依法管理意识深入人心。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标准和条件,平稳顺利地完成了公务员登记、职务和级别确定、工资套改、参照管理单位集中审批等工作,公务员进、管、出各环节进一步规范,中国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迈上了新台阶。 第二,公务员管理机制日益健全,激发了公务员队伍的生机活力。一是坚持和完善公务员录用“凡进必考”制度,为公民提供了平等竞争机会,各级机关录用了一大批高素质人才,有效防止了进人上的各种不正之风。5年来全国考试录用公务员62万名。2010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新录用的14391名公务员中,来自工人、农民、教师、医生等普通家庭的占93.2%。我国公务员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制度,得到社会广泛赞誉。二是公务员法的实施推动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选拔任用机制不断完善。5年来,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不断加大,促进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24万余人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公开选拔干部从2005年3573人提高到2009年10961人。三是公务员激励保障和监督约束机制不断健全。公务员考核规定、奖励规定陆续出台。2009年对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11.9万名公务员记三等功。建立责任追究、辞职辞退等制度,加强了对公务员的严格管理和监督。5年来,全国受到处分的公务员5万多名,被辞退的4778名。 第三,按照依法履职要求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公务员的素质、能力和作风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各地各部门按照公务员法要求,加强公务员思想教育、能力培训、实践锻炼和履职规范,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一是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公务员坚定理想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普遍推行新录用公务员宣誓制度,增强公务员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突出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加强普法教育和专门法律培训,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公务员履职行为,提高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处理各种矛盾的能力。加大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提高公务员推动科学发展能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应急处变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公务员初任培训达到100%,任职培训广泛开展,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不断加强。5年来,全国共培训公务员3000多万人次。三是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机关,加强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5年来,全国共有867名公务员获“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319万人次受嘉奖以上表彰,涌现出沈浩、文建明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抗击特大地震、洪涝等重大自然灾害,举办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任务中,广大公务员勇挑重担、甘于奉献,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树立了良好社会形象。 5年来的实践充分说明,公务员法是一部符合我国干部人事管理规律、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重要法律,公务员制度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需要的科学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我国的公务员队伍是一支优秀人才密集、能够担当重任、值得党和人民信赖的队伍。在实施公务员法实践中,我们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一是必须把服务国家发展、服务人民幸福作为实施公务员法的根本理念。二是必须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管干部作为实施公务员法的根本原则。三是必须把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建立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作为实施公务员法的根本任务。四是必须把建设优秀人才密集、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作为实施公务员法的根本目标。我们要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这些经验。 努力建设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公务员队伍 为“十二五”时期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十二五”时期仍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环境更加复杂、挑战更加艰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二五”时期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胡锦涛总书记最近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政治主张和执政理念,把它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全部工作中。这对深入实施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要科学分析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成绩和问题,全面深入地抓好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 第一,进一步加大贯彻实施和遵守执行公务员法的力度。5年来,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很有成效。但从实践看,公务员法的基本精神和重要内容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准确地阐释和宣传。公务员队伍在不断发展变化,学习宣传公务员法要长期坚持。要以纪念公务员法实施五周年为契机,加大对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落实力度。要坚持把公务员法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的基本内容,加强对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的培训。要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党管干部原则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管理、分类管理等重要理念进行深入解读。要对公务员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明确当前和今后贯彻实施的重点任务和措施。 第二,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和从基层遴选制度,进一步优化领导机关公务员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公务员录用坚持凡进必考,有效提升了公务员队伍知识化、专业化水平。但由于近年来公务员考录对象的主体是高校应届毕业生,带来了领导机关“三门”干部增多、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干部比例减少等新的结构性矛盾。这种情况不改变,就会加大领导机关脱离基层、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危险。要针对新的情况建立分级分类考录公务员制度,中央明确,到2012年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要建立健全从村(居)党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官和工人、农民等基层一线人员中考录公务员制度,完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交流制度,畅通各类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渠道。要完善从下级机关公开遴选领导机关公务员制度,建立领导机关和下级机关公务员双向交流任职制度,促进领导机关公务员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的优化。 第三,进一步加强公务员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公务员依法履职、为民服务能力。提高公务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是公务员法规定的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必须常抓不懈的重要任务。要以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为抓手,做好大规模培训公务员工作。要加强理论武装,加强党性锻炼,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引导公务员自觉践行中国特色公务员精神。要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主线,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培训,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要推进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和倾斜,加强基层公务员教育培训。要大力选派公务员特别是年轻公务员到改革发展稳定一线去,到条件艰苦和工作困难的地方去,到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上去,提高解决复杂矛盾、处理实际问题和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 第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各级机关干部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深入一线、深入实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温家宝总理最近批示,各级政府机关要带头创先争优,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模范行动,起表率作用。全国各级机关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要求,把创先争优活动与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融为一体、深入推进,组织机关公务员围绕中心、立足本职创先争优。要完善公务员考核、奖惩、辞退、问责等制度,加大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力度,褒奖先进、鞭策落后。 第五,坚持从严管理与关心爱护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基层公务员占公务员队伍总数的60%,是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落实到基层的骨干力量。长期以来,他们兢兢业业、默默奉献,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有一些基层公务员作风不端正、行为不廉洁,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强,引起群众不满。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着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我们要把建设高素质基层公务员队伍,作为深入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任务。要加强思想教育和作风整顿,激发基层公务员服务群众、造福百姓的强烈责任感。要帮助他们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本领,提高依法办事、解决问题、维护稳定的能力。要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公务员。 进一步改革创新积极探索 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 公务员法为建立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提供了基本制度框架和法律依据,但其内容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邓小平同志1992年在南方谈话中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江泽民同志2001年在“七·一”讲话中指出,要以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目标,改革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胡锦涛同志2008年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大力推进党的制度创新,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探索,逐步建立起内容完备、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科学管用的党内制度体系。我们要按照公务员法的精神,加大公务员制度建设和创新力度。 第一,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法配套法规。要对公务员法规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今后10年配套法规建设作出规划。对公务员法有原则规定、还没有具体制度的,要抓紧研究细化。对正在试行的制度,如分类管理和职位聘任等,要在试点基础上总结完善。对一些长期困扰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的难题,要积极探索,力求取得突破。还有一些问题如公务员社会保险制度等,要进行前瞻性制度设计和试点。对出台的法律法规,要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二,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公务员法是在吸收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基础上形成的,公务员法的制度框架、基本原则和法律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了广阔空间和持久动力。要把深入实施公务员法与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结合起来,通过公务员法的深入实施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践成果不断完善公务员制度。 第三,学习借鉴国外公务员制度有益经验。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队伍的能力素质是综合国力的重要内容。开放和学习是提高竞争力的重要途径。西方文官制度借鉴了我国古代的科举制度,我国的公务员制度也吸收了西方公务员制度的有益经验。现在许多国家都在积极推进公共管理改革,创新公务员制度。我们要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加强对国外公务员管理理论、制度和实践的研究,为丰富中国特色公务员理论、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服务。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依法加强公务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齐心协力抓好公务员法的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从事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同志,要努力成为精通公务员法的专家,遵守公务员法的模范,执行公务员法的表率。(本文系李源潮同志在纪念公务员法实施五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时略有删节) 《中国组织人事报》2011年2月14日 (责任编辑: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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