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高永利
姓 名 高永利 单位及职务 运河区纪委 案件检查一室主任 分管工作 案件检查 2014年度工作实绩 1、集中精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一年来,我共主办和参与办理初核案件17件,经初核立结案件6件,组织处理1件,了结10件;未立案直接查处1件。立结案件中包括3件查处科级干部违纪案件。全年共查处党员干部8人,给予党纪处分8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留党察看处分3人、开除党籍2人;查处非党员干部2人,连同前述受处理党员干部共给予政纪处分3人,其中给予撤职处分2人,降级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 协助配合市纪委查处沧州市炼油厂扩建项目案件,共查处我区处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3名,较好地发挥了案件检查的惩处职能和警示震慑作用。 2、积极服从服务于委局中心工作 服从委局领导安排,一年来先后参加了大和庄拆迁改造协议签订、监督区劳人局招录等工作;在市纪委查办沧州市炼油厂扩建项目案件工作中,积极协助配合,听从指挥,尽职尽责,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在赢得了上级领导充分肯定和赞扬的同时,也提升了自身的办案水平,该案共查处处级干部两名、科级干部三名,社会影响很大。 备注
姓 名
高永利
单位及职务
运河区纪委 案件检查一室主任
分管工作
案件检查
2014年度工作实绩
1、集中精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一年来,我共主办和参与办理初核案件17件,经初核立结案件6件,组织处理1件,了结10件;未立案直接查处1件。立结案件中包括3件查处科级干部违纪案件。全年共查处党员干部8人,给予党纪处分8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留党察看处分3人、开除党籍2人;查处非党员干部2人,连同前述受处理党员干部共给予政纪处分3人,其中给予撤职处分2人,降级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
协助配合市纪委查处沧州市炼油厂扩建项目案件,共查处我区处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3名,较好地发挥了案件检查的惩处职能和警示震慑作用。
2、积极服从服务于委局中心工作
服从委局领导安排,一年来先后参加了大和庄拆迁改造协议签订、监督区劳人局招录等工作;在市纪委查办沧州市炼油厂扩建项目案件工作中,积极协助配合,听从指挥,尽职尽责,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在赢得了上级领导充分肯定和赞扬的同时,也提升了自身的办案水平,该案共查处处级干部两名、科级干部三名,社会影响很大。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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