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理工作:
1、依法依纪审理案件 。全年共审结案件8件,给予党纪处分8人,政纪处分3人,其中党内警告2人,留党察看一年3人,开除党籍3人;行政撤职2人,行政开除1人。
2、对移送审理的自办案件,严把“入口关”。对于事实不清、手续不完备、证据不充分、案卷不规范的案件均不受理;对确定受理的案件,要求承办案件人员认真填写案件移送审理表,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移送审理。并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审理,坚持集体审理制。
3、落实审理谈话,保障党员合法权益。对于每起案件,坚持与被调查人进行谈话,进一步核实错误事实,避免了错案和申诉案件的发生。
(二)案管工作
1、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案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一是案件统计报送制度。二是案件跟踪督办制度。三是案件汇总分析制度。四是案件协调配合制度。
2、加强案件管理工作,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一是加强对违纪案件规律性的探索,发挥参谋职能。二是加强对违法违纪案例剖析,发挥警示教育职能。三是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发挥监督检查职能。
(三)党建工作。积极支持与配合纪委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提出加强党员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学习任务。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志愿到所在社区开展帮扶活动,为1名贫困党员自费送去米、面、油等慰问品。
(四)听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拆迁工作。积极参加大和庄南区拆迁改造项目和菜市口小学迁建项目。在拆迁工作中,带领拆迁工作人员挨家挨户、不辞辛苦入户宣传,全心全意为拆迁户工作,急他们所急,想他们所想,赢得了指挥部的认可和拆迁户的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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