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监察工作
制定并下发《关于全区招投标项目统一进入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要求各部门自2014年5月1日起,所有招投标活动统一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截至目前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进行23次招投标工作。联合区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对区特殊应急工程项目制订了管理规定,并严格了审批程序。
将《工程建设项目廉洁承诺责任书》的内容进行了完善,把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纳入到承诺书中,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自律。自2014年1月以来,共有43个政府招投标项目,共签订《工程建设项目廉洁承诺责任书》43份。
在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中,我们和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积极参与监督,先后对十一中附属工程、黄河路小学附属工程、育红小学室外排水管网等工程项目的验收进行了监督。
(二)专项资金工作
按照市纪委监察局加快推进全市专项资金监控平台建设及完善数据录入工作要求,今年以来,我区23个专资管理和使用部门共录入专项资金个数140个,录入专项资金总数23118万元。今年来组织检查水利专项资金597万元,涉及项目19个;联合财政局、民政局组成检查组对一乡一镇2012年以来的救灾资金进行了检查,检查资金197.5万元,先后对17个村的500户进行了调查核实。通过检查共发现问题5个,提出整改意见5条。
在专资的管理工作中,我们将专项资金平台与运河区权力公开透明网进行链接,对专项资金监控平台进行监控检查,通过监控平台对所有专项资金的使对有问题数据进行现场检查,在网络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由专人负责查看平台举报信件,方便群众随时进行查询、接受群众监督。该项工作得到了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的高度评价。
(三)行政效能工作
为了严肃机关效能纪律,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行政机关,我们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先后对全区60个单位和部门进行了20次机关效能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了不少违纪现象。对存在问题的19个单位和30名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的违纪问题进行全区通报批评,相关单位和违纪人员分别作出深刻检查,各涉事单位对违纪人员作出处理意见。
重新确定10个重点跟踪项目,做好建设项目效能跟踪工作,建立《重点建设项目效能跟踪月反馈表》,认真核对表格上报省、市两级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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