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于虹
姓 名 于 虹 单位及职务 纪委党风室主任 分管工作 党风、宣教 2014年度工作实绩 1、圆满完成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组织开展督导检查90余次,出动人员350余人次,开展互查解剖3次,组织观摩学习活动5场,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督导任务。 2、“正风肃纪治顽症”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公车管理更加规范。全区共清理超标公车10辆,其中内部调换3辆,交由区财政局集中拍卖7辆。二是办公用房保持良好。积极做好“回头看”工作,无反弹违纪现象。三是“三公”经费明显下降。认真执行“五方会签”制度,公务接待比去年同期下降60%以上。 3、“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成效显著。党风室先后制定《运河区党政机关节俭办公管理制度》、《运河区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的暂行规定》、《运河区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六项具体规章制度,组织明察暗访7次,并对19各单位的32名违纪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 。 4、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入。印制了3000本《党风廉政文件汇编》,并下发至全区党员干部,并对15名提拔重用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考试。 5、信息交流工作有了显著提升。共上报工作信息9篇,其中被市纪委采用4篇,1篇被评为优秀信息,组织撰写网评文章11篇,发表网络跟帖50余条。 备注
姓 名
于 虹
单位及职务
纪委党风室主任
分管工作
党风、宣教
2014年度工作实绩
1、圆满完成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组织开展督导检查90余次,出动人员350余人次,开展互查解剖3次,组织观摩学习活动5场,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督导任务。
2、“正风肃纪治顽症”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公车管理更加规范。全区共清理超标公车10辆,其中内部调换3辆,交由区财政局集中拍卖7辆。二是办公用房保持良好。积极做好“回头看”工作,无反弹违纪现象。三是“三公”经费明显下降。认真执行“五方会签”制度,公务接待比去年同期下降60%以上。
3、“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成效显著。党风室先后制定《运河区党政机关节俭办公管理制度》、《运河区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的暂行规定》、《运河区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六项具体规章制度,组织明察暗访7次,并对19各单位的32名违纪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 。
4、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入。印制了3000本《党风廉政文件汇编》,并下发至全区党员干部,并对15名提拔重用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考试。
5、信息交流工作有了显著提升。共上报工作信息9篇,其中被市纪委采用4篇,1篇被评为优秀信息,组织撰写网评文章11篇,发表网络跟帖5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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